"隔墙售电"模式既有利于分布式能源就近消纳,又能大幅降低输配成本,为交易双方带来实实在在的收益。实现了双赢的局面。
文/NE-SALON新能荟小编团
12月21日,海南省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促进光伏发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
文件表示,鼓励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对于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单个项目容量原则上不超过50千瓦的户用光伏电站、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500千瓦的村级光伏电站、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2万千瓦的固定建(构)筑物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和整村推进的复合型分布式光伏电站,不受并网指标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还提出,探索光伏区域电力交易。允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向同一变电台区的符合政策和条件的电力用户直接售电,电价由供用电双方协商,签订能源服务协议,电网企业负责输电和电费结算,光伏发电项目应对就近用电用户予以电价优惠。
这一举措无疑将加速“隔墙售电”模式的落地。
什么是“隔墙售电”模式,好处在哪?
“隔墙售电”=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前者是后者的通俗说法。就是允许分布式光伏电站通过配电网将电力直接销售给周边的电力用户,而不是先低价卖给电网,再由用户从电网高价买回。
"隔墙售电"模式的逐步推进,意味着每个人都有机会成为电力供应商。试想一下,只需坐在家中,头顶上的光伏电站就为你默默地创造着财富。生产出的多余电力,你可以随手卖给邻居,这种情景,在曾经的化石能源时代,简直是痴人说梦。但在新能源时代,它正逐步成为现实。
据测算,在“全额自用”的模式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内部收益率(IRR)可达到 19%,投资回收期约为6年;而在“全额上网”模式下,IRR 为12%,投资回收期约为11 年。由此可见,隔墙售电策略对于提升企业微电网项目的整体经济效益具有巨大潜力。
同时对于屋顶面积大而用电量小的业主而言,隔墙售电模式能够更合理地利用屋顶资源,进而提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回报。
"隔墙售电"模式既有利于分布式能源就近消纳,又能大幅降低输配成本,为交易双方带来实实在在的收益。实现了双赢的局面。
虽优势尽显,然历程艰辛
早在2017年,国家能源局就印发了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允许分布式发电项目单位于配电网内就近电力用户进行电力交易。这也标志着“隔墙售电”试点启动,然而,这个试点项目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直到4年后的2021年12月,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郑陆工业园5兆瓦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成功并网发电,这一刻,“隔墙售电”才从理论走向了实践,实现了真正落地。
在以往的“全额上网”模式,是完全由电网兜底的。然而,如果采用隔墙售电的方式,电网的利润将会受损,同时责任也被放大。因此,这也是推动该模式所面临的一大难点。
要想让“隔墙售电”项目尽快落地,我们确实需要深入挖掘其核心议题。在“隔墙售电”模式下,我们该如何重新审视交易双方与电网企业之间的责任与利益分配?同时,过网费、交叉补贴等核心问题也有待解决。为此,我们必须寻求一种能全面考虑交易双方及电网企业的利益诉求,合理平衡各方成本与收益的方案,届时,电网不仅不会成为“隔墙售电”的阻碍,反而会成为这一模式的积极参与者和推动者。
地方政府鼓励,“隔墙售电”势在必行
今年三月,山东省印发《山东省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工作分工方案》中也提出,健全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机制,鼓励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主体与周边用户直接交易,完善微电网、存量小电网、增量配电网与大电网间的交易结算、运行调度等机制。
12月7日,上海发文,明确在临港新片区建设涵盖风,光,储,氢等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的储能发展模式,开展隔墙售电新模式的先行先试。
结语:
目前“隔墙售电”仍处于起步阶段,而澄迈县为分布式光伏的“隔墙售电”向前推进迈出了重要一步,但我们还需要关注后续当地电网如何执行相关政策,以及过网费如何收取,如果澄迈县的“隔墙售电”成功推行,相信将激发更多地区效仿,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地。来源:NE-SALON新能荟?LY
原文标题:隔墙售电,即将全面推行!